操作成功
财税法规查询网LOGO

财税法规查询网

我公司在2026年1月取得一台设备,用于混合用途,当月投入使用并计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入账价值1000万元。2026年2月我公司对该设备首次计提折旧,调整年限为5年。假如在2031年3月,我公司对该设备进行了资本化改造,2031年11月设备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新增入账价值700万元,用途未发生改变。该设备资本化改造后于2031年12月首次计提折旧,请问调整年限自何时开始计算?

类型: 官方答疑

答:按照《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按规定对长期资产进项税额进行调整的,在调整年限结束后,该项长期资产又发生资本化改造,新增入账价值超过500万元的,视为一项新的长期资产。该项资本化改造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按照《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调整年限从资本化改造完成后首次计提折旧或者摊销的当月开始计算。

按照上述规定,若你公司在2031年3月对调整年限结束的长期资产进行资本化改造,新增入账价值700万元,那么应视为一项新的长期资产。资本化改造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按照《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调整年限从资本化改造完成后首次计提折旧的2031年12月开始计算。

注
编辑批注
删除批注
复制成功

收藏文件后,您的批注和标记信息才能永久保存。您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