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成功
财税法规查询网LOGO

财税法规查询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联股权债权交易适用特别纳税调整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批复

类型: 其他文件 文号: 国税函〔2012〕262号 现行有效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股权债权交易是否适用特别纳税调整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请示》(川国税发〔2012〕5号)收悉。关于你局对某企业进行股权关联交易调查涉及的关联股权或债权交易的法律适用问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股权或债权的关联交易属于关联业务往来的内容,应当适用特别纳税调整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注
编辑批注
删除批注
复制成功

收藏文件后,您的批注和标记信息才能永久保存。您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