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成功
财税法规查询网LOGO

财税法规查询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进口粗铜含金部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文号: 财关税〔2009〕60号 施行日期: - 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11月1日起,对进口粗铜(税则号列:ex74020000,货品名称:未精炼铜)中所含的黄金价值部分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编辑批注
删除批注
复制成功

收藏文件后,您的批注和标记信息才能永久保存。您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