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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海关总署关于恢复对黄金及其饰品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国税函〔2006〕814号 施行日期: - 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关于恢复对黄金及其饰品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6年8月21日 署监发〔2006〕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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