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成功
财税法规查询网LOGO

财税法规查询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和简化出口退税人工审核的意见

文号: 国税函〔2007〕1350号 施行日期: -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随着出口退税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出口企业申报退税提供的出口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汇核销单等纸质单证已实现了电子信息比对。为了适应已经变化了的新形势发展,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减轻基层税务机关退税管理部门的负担,现就规范和简化出口退税人工审核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一、规范和简化出口退税人工审核的内容。根据当前出口退税管理现状,出口退税人工审核重点审核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纸质凭证的合法、有效和完整性,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所提供的纸质资料与电子申报数据的一致性,未纳入计算机审核的项目。具体审核项目见附件一、附件二。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进行扩充和细化。

二、在规范和简化出口退税人工审核的同时,各地应大力加强出口退税预警分析和评估工作力度,逐步建立完善征退税工作衔接制度,突出出口退税管理职能,努力实现出口退税管理从传统的经验型向科学管理的转变,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附件:1.[附件1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人工审核重点审核内容.docx](5194095/files/附件1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人工审核重点审核内容.docx)

2.附件2 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人工审核重点审核内容.docx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编辑批注
删除批注
复制成功

收藏文件后,您的批注和标记信息才能永久保存。您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