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成功
财税法规查询网LOGO

财税法规查询网

我是酒店老板,春节期间我们酒店按照市政府的安排,专门接待疫区滞留我市的旅客。请问我们酒店按照政府安排对滞留旅客提供的住宿服务,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吗?

类型: 官方答疑 留言时间: 2020-02-09 答复时间: 2020年02月12日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答:可以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执行。住宿服务属于生活服务范围,你酒店为疫区滞留旅客提供的住宿服务,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优惠。

注
编辑批注
删除批注
复制成功

收藏文件后,您的批注和标记信息才能永久保存。您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