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成功
财税法规查询网LOGO

财税法规查询网

我公司在厦门,2月份的社会保险费我公司已申报,但未缴款,这个月应如何处理?是否需要作废申报记录?

类型: 官方答疑 留言时间: 2020-03-24 答复时间: 2020年03月26日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答:对于2月份已申报未缴款的社保费,您无需做任何处理,税务机关会根据单位享受的减免政策重新生成应缴账目,您核对无误后直接申报即可。

注
编辑批注
删除批注
复制成功

收藏文件后,您的批注和标记信息才能永久保存。您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