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成功
财税法规查询网LOGO

财税法规查询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个人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记录规则》的公告

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0号 施行日期: 2019-01-01 已废止

  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发布)和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个人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记录规则》,现予发布。
本公告所称从事涉税服务人员,是指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内从事涉税服务,并纳入税务机关实名制管理的个人。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将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调整《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个人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记录规则》并予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个人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记录规则.xls

编辑批注
删除批注
复制成功

收藏文件后,您的批注和标记信息才能永久保存。您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