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成功
财税法规查询网LOGO

财税法规查询网

如果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情形,是否必须按照该规定计税?

类型: 官方答疑 留言时间: 2020-11-30 答复时间: 2020年12月02日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第一条和第二条均非强制性规定,纳税人仍可选择原有方法计税。

责任编辑:金雪竹
注
编辑批注
删除批注
复制成功

收藏文件后,您的批注和标记信息才能永久保存。您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