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成功
财税法规查询网LOGO

财税法规查询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公告

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5号 施行日期: 2012-08-01 现行有效

为了提高征收效率,降低征收成本和纳税人负担,现将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   本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编辑批注
删除批注
复制成功

收藏文件后,您的批注和标记信息才能永久保存。您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