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国家提高了政策优惠力度。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范围,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为不超过200万元。
收藏文件后,您的批注和标记信息才能永久保存。您想要?
该文件类型不支持在线预览
请点击下方按钮下载查看
添加批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