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成功
财税法规查询网LOGO

财税法规查询网

我公司是一家高速公路公司,取得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应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请问,在判断是否属于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时,我公司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是否属于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

类型: 官方答疑

答: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2022年第14号)的规定,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

是指从事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

“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

额的比重超过

50%的纳税人。结合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注释的

规定,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属于

“交通运输业”中“公路管

理与养护

”的业务范畴,因此,你公司取得

的高速公路通行

费收入,属于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

“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

”业务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

注
编辑批注
删除批注
复制成功

收藏文件后,您的批注和标记信息才能永久保存。您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