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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为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额15万元,全部在1月4日开具发票,其中10万元开具免税发票,5万元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按规定可以适用3%减按1%征收率政策,请问应当如何办理1月税款所属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

类型: 官方答疑

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

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2023年第1号)第七条规

定,纳税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

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2023年第1号

),

适用减

按

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对应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

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应征增值税不含税

销售额(

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

征的增值税应纳税

额按销售额的

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

报表(小

规模纳税人适用)》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

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你公司适用减按

1%征收

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前,已经开具的免

税发票和

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应税销售额,按照上

述要求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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