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
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2023年第1号)第七条规
定,纳税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
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2023年第1号
),
适用减
按
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对应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
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应征增值税不含税
销售额(
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
征的增值税应纳税
额按销售额的
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
报表(小
规模纳税人适用)》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
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你公司适用减按
1%征收
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前,已经开具的免
税发票和
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应税销售额,按照上
述要求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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