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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4月在异地从事建筑工程,4月份收入8.8万元,请问当月是否需要在异地预缴增值税?

类型: 官方答疑

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23年第19号)规定,小规模纳

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

额未超过

10万

元(以

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

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

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

10

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A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

税人,

4月份收入没有超过30万元,当月

不需在工程所在地

预缴增值税。如果

A公司4-6月在工程所在地的建筑工程收

入超过

30万元,应按建筑工程收入全额预缴增值税;如果4-6月未超过30万元,仍不需在工程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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