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按照《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
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2021年第24号,以下称“24
号公告
”)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
住房租赁企业中
的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
收入,可以选
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
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
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
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是指按规定向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开业报告或者备案的从事住房租赁
业务的企业。因此,如果你公司是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
开业报告或者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自
2021年10月1日起,
你公司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租赁服务收入,可以按照
24
号公告的规定适用相关增值税减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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