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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家房屋租赁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已在我市住建局备案。我公司除向个人出租住房外还出租商铺。请问,我公司的个人出租业务都可以减按1.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吗?

类型: 官方答疑

答:

按照《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

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2021年第24号,以下称“24

号公告

”)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

的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

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

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因此,自

2021

年

10月1日起,你公司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可以

按规定选择适用上述减征增值税政策;同时,你公司向个人

出租商铺等非住房取得的收入,不适用

24号公告规定的减

按

1.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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