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取消钢铁产品出口退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1年8月1日起,取消本公告所附清单列示的钢铁产品出口退税。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出口退税的钢铁产品清单.pdf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7月28日
收藏文件后,您的批注和标记信息才能永久保存。您想要?
该文件类型不支持在线预览
请点击下方按钮下载查看
添加批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