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成功
财税法规查询网LOGO

财税法规查询网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机电 文化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文号: 财税〔2018〕93号 施行日期: 2018-09-15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对机电、文化等产品提高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多元件集成电路、非电磁干扰滤波器、书籍、报纸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

将竹刻、木扇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

将玄武岩纤维及其制品、安全别针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

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见附件。

二、本通知自2018年9月15日起执行。本通知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附件: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xlsx

编辑批注
删除批注
复制成功

收藏文件后,您的批注和标记信息才能永久保存。您想要?